女子污言谩骂耳光奇上 暴力抗拒违法

都说现在是法律社会,法律普及也是天天开展,然而有些人就是要揣着明白装糊涂,明明知法却非要犯法,面对执法人员的劝说还不知悔改,态度嚣张,甚至对执法人员污言谩骂,动手扇执法人员的耳光,这类人是觉得自己这样非常的牛逼哄哄还是有恃无恐?然而,法律的威严是不容触犯的,无论多嚣张者终将被制裁。

女子污言谩骂耳光奇上 暴力抗拒违法
女子污言谩骂耳光奇上 暴力抗拒违法 第2张

这一脸凶相,态度嚣张,宛如一个市井流氓的女子是昆山市的张某,最近因为其侮辱谩骂执法民警并扇民警耳光,暴力抗拒执法而出名了。

4月25日下午2时55分许,昆山交警正在蓬莱路段执勤巡逻。张某驾驶一辆非机动车在蓬莱路段由西向东逆向行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执勤民警随即拦下张某,耐心告诉她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并对她进行说服教育,最后依法对其处以20元罚款。驾驶人张某一字不听,态度极其嚣张,与执法民警发生争执,并且公然侮辱、谩骂执法民警,言语不堪入耳。骂得兴起,还挥手给了执法民警一记结结实实的耳光。甚至语言威胁执法民警,扬言与其没完。事后,被打民警因身体不适送完医院检查,违法人张某则被送到派出所接受调查。

目前,昆山市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第八十条规定,对涉嫌妨害公务罪的犯罪嫌疑人张某依法执行刑事拘留。

遇到民警正常执法,公民首先要做的就是配合,这是对法律尊严的尊重,更是公民必须履行的基本义务。民警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对任何无理取闹、恶意阻挠甚至以暴力方式阻碍民警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一言不合就暴力抗法,只会自食苦果。

在法治社会,行政行为一经做出,公民和组织应当尊重其效力。如果任何人都可以随意质疑行政行为,甚至抗拒行政执法,那么行政主体不但要在空转中失去效率,更会导致行政权威的消解和社会秩序的混乱,最终损害的还是公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