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写一字失千金

少写一字失千金

漫画/余宁山

长沙晚报通讯员 楚丽立 记者 王斌

家住长沙天心区的张先生最近陷入了一场借贷风波——面对昔日好友在庭审中矢口否认曾向他借钱,张先生拿着一大叠借条一脸怒气地说:“白纸黑字借出去的钱,哪有不认的道理!亏我之前还一直把他当朋友!”

近来,长沙出现了很多类似的民间借贷案件,其中很多都是因为借条书写不规范或者证明材料不齐全,大大增加了纠纷的复杂程度。尤其是大额借款,并不是有了借条就万无一失,如果没有转账凭证等其他证据佐证,不留点心眼的话,很可能会让借出的钱一去不复返。

大额借款,借条与支付凭证缺一不可

张先生告诉记者,去年5月份,万某因为生意上的原因向自己借款共计101万元,约定好一年之后还款。到了还款日期,万某却迟迟不肯还钱,张先生不得已将其告上了法庭。

手持一大叠借条,张先生本以为拿回钱是水到渠成的事情,却没想到借款人万某当庭否认大多数借款。万某在庭上辩称,仅仅是写了借条、签了合同,但张先生并没有将钱实际支付给他。

因为跟万某是多年的朋友了,借出这笔钱的时候张先生根本没想到他会不还,其中有44万元是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给他的,现在却因为证据不足差点拿不回来。

近来,因借条而引起的民间纠纷不断。很多人借钱时喜欢找朋友借,因为借钱而导致朋友反目最终闹上法庭的事屡见不鲜。而在大额借款中,单凭借条证明力度是远远不够的,需要辅以银行的转账凭证来证明钱确实借到了对方手中。

房产投资热时,长沙的贺先生借款200万元给朋友,约定利息20万元。谁知合同“流产”,在拿回本金后,贺先生希望通过法律手段拿回利息,结果因无法提供交付凭证,一审被判驳回起诉。他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近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起借贷纠纷作出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二审判决。

湖南湘晟律师事务所的尹莉律师告诉记者,在法院的实践中,超过十万元的借条,需要辅以银行转账凭证佐证。因为借条有可能确实是借款人所写,但是并不排除原、被告双方恶意串通进行虚假诉讼的可能。

庭审中,借条的法律效力要么是1要么为0

借条的书写是否规范,关系到借贷双方的直接利益,一个小小的错误就可能导致巨大的差距。比如书写借条时一定要写“今借到”,如果不小心写成“今借”,那么对方有可能会辩解说只是说好了要借,但实际上钱还没到自己手中。

尹莉律师说,她曾经碰到过一起案例,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竟然都没有发现借条上有严重的错误。借条上写的是:“兹向XX借款人民币叁拾元正(¥300000.00元)”,小写金额写的是30万元,大写金额却只有30元。

在庭审中,面对原告“借款后被告仅偿还借款4万元,尚有26万元未能偿还”这一说法,被告也辩解称:“借款金额只有15万元,借条是翻倍写的。”最后法官的判定是,因为原告提供的借条原件中,借款金额大小写书写不一致,且无其他汇款单据等证据予以佐证,最终根据举证责任分配原则,认定原告借款金额为30万元的依据不足,不予认定。而被告在诉讼中承认曾向原告借款15万元,构成自认,因此认定本案的借款实际金额为15万元。

尹莉律师说,一旦上了法庭,借条的法律效力要么是1要么为0,也就是说借条书写一旦出现了错误,又没有其他的证明材料予以支持的话,法院就无法支持相应返还借款的诉讼请求。

警惕,一字之差可能导致大麻烦

根据猎律网《2011-2015年民间借贷大数据白皮书》显示,民间借贷纠纷已经排在我国民事审判案件类型的第一位,并呈现逐年增长的趋势。在很多借贷纠纷案件中,都是因为借条书写不规范,给案件的审理增加了很多难度。

数据报告显示,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债务人未能及时履行还款义务的原因为最多。与此同时,民间借贷风险表现在借据的不规范形式上,如还款时间约定不明等。

在生活中,很多人也都将“借条”与“欠条”混为一谈,其实两者在法律上有着明显的区别。在借贷双方均没有写明具体还款时间的情况下,一旦债务人赖账不还,借条的诉讼有效期长达20年之久,而欠条的诉讼有效期只有2年。

民间借贷的风险还来自于担保约定,碍于熟人关系未附担保条款,或只有口头约定担保但未列明担保条款而事后否认等原因,致使出借人面临风险的情况时有发生。

对此,湖南弘一律师事务所的尹兰英律师告诫广大市民,在发生借贷关系时,借条的书写一定要严谨、规范,避免发生因借条中的一字之差,而导致手中的“护身符”变成一纸空文。同时要保留好各种证明材料如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