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涉邪教杀人案未当庭宣判

昨天上午8时,备受关注的招远涉邪教故意杀人案在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帆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张立冬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吕迎春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被告人张航犯故意杀人罪,被告人张巧联犯故意杀人罪,并于7月21日向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方指控张帆、张立冬等人犯故意杀人罪

21日上午8时,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在第一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的亲属、被害人的亲属、媒体记者及各界人士等旁听了庭审。

招远涉邪教杀人案未当庭宣判

烟台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为发展邪教组织成员向被害人索要电话号码遭拒绝,即指认被害人为“恶魔”,残暴地将被害人杀害,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之规定,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明知“全能神”被认定为邪教组织并被取缔,仍继续组织、纠集“全能神”教徒聚会,利用互联网、计算机制作传播邪教组织信息,发展邪教组织成员,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

招远涉邪教杀人案未当庭宣判 第2张

嫌犯在法庭上不时露出笑容

在21日上午的庭审中,法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故意杀人罪进行了调查。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分别对五被告人进行了讯问或发问,审判人员也对5名被告进行了讯问。控辩双方还针对五被告人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向法庭进行举证。

据烟台中院消息,本案五名被告人中,除了张立冬有一名律师之外,其余四被告人都聘请了两名辩护律师,共有9名律师上庭。

张立冬的辩护律师说,张立冬早年经商,攒下一些积蓄,但数额不大。2011年,张立冬将其名下的一块旧厂房用地卖给了房地产开发商,获得了近2000万的土地使用权补偿,从而实现了一夜暴富。作为父亲,张立冬决定提前分家,张帆、张航、张舵三个孩子将每人得到200到300万不等的巨款。

据了解,张立冬在吕迎春、张帆的指使下,将家庭财产1000余万元献给“全能神”教,存于吕迎春、张帆名下。

招远涉邪教杀人案未当庭宣判 第3张

张帆在庭审陈述说,自己并不认为她们加入的“全能神”是邪教,她认为国家认定的邪教全能神教与自己的教派有所不同。在作案情陈述时,张帆对几个案情关键点都不承认,她还不承认故意杀人。

招远涉邪教杀人案未当庭宣判 第4张

在庭审时,嫌疑人张帆和张立冬在辩解和陈述时,还不时露出笑容。据张立冬辩护律师透露,在20日上午的会见中,张立冬已经有了忏悔的态度。但在庭审中,与张帆相似,张立冬在作案情陈述时,神态淡定,还不时露出笑容。

被害家属:未找到目击证人愿意作证

在休庭30分钟后,8月21日下午13时左右,烟台中院继续庭审。

法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进行了调查。公诉人、辩护人分别对被告人吕迎春进行了讯问或发问。在审判长主持下,针对被告人吕迎春、张帆、张立冬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犯罪事实,由控辩双方向法庭进行举证。

公诉机关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物证;书证;辨认笔录;电子数据;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等6组证据。法庭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质证。五名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均表示不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不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

被害人的舅舅吕学义曾经找了很多的目击证人,都无人作证,最终放弃。“麦当劳没有尽到安全保障的义务,我们想追究责任,对麦当劳民事索赔。”吕学义说。

招远涉邪教杀人案未当庭宣判 第5张

原告撤回民事诉讼 希望严惩凶手

根据此前的报道,死者家属称将索赔400万元。当时在接受采访时,死者家属曾透露,他们获悉警方从行凶者家里搜出1000多万元,有赔偿能力。开始家属曾提出索赔500万元,法院说金额过大,便改为索赔400万元,将用于两家人生活和孩子成长。

招远涉邪教杀人案未当庭宣判 第6张

但在上午的庭审中,受害人家属代理律师向法庭提出撤回对张立冬等犯罪嫌疑人的民事诉讼。“主动撤诉,不撤不行!”一名受害人家属说。他看到那几个邪教成员在法庭上“死不认罪,面带笑容”,他们的表现和态度非常的顽固,受害人家属觉得一定要严惩他们,也告慰死者在天之灵。据介绍,主动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撤销,也是全体家属共同做出的决定,希望不给犯罪嫌疑人任何减刑的机会。

法庭辩论结束后,被告人张帆、张立冬、吕迎春、张航、张巧联进行了最后陈述。被告人张航、张巧联表示认罪、悔罪。

昨天16时22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期宣判。综合新华社等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