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获1600万元赔偿 江西知识产权审判史上获

人民网南昌5月8日电(时雨)挖走人才,“拿走”技术秘密据为己有,致使对方蒙受巨大经济损失,这样的行为该受到惩罚!8日,本网从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获悉,日前,该院调解了一起知识产权纠纷案,蒙受损失的江西企业获得1600万元补偿,这是江西知识产权审判史上受害人因受到不正当竞争行为侵害获得补偿数额最高的案件。

上市公司获1600万元赔偿 江西知识产权审判史上获

江西有机硅厂是目前国内最大的、技术领先的一家有机硅单体生产企业,拥有3-10万吨/年等多个规模的有机硅生产装置,形成了以有机硅系列产品为主导的较为完整的生产体系。但自2005年起,江西有机硅厂多名技术骨干在任职期间先后离职到江苏某公司高薪任职,江苏这家公司的有机硅单体生产项目因此也很快投入生产。

江西有机硅厂以江苏某公司非法聘用其技术骨干,造成有机硅单体生产技术秘密外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的不正当竞争为由诉至法院,请求判令江苏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并赔偿经济损失498万元。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江苏这家公司侵犯江西有机硅厂商业秘密构成不正当竞争,支持了江西有机硅厂的诉讼请求。江苏被诉公司不服,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侵权事实证据不足,向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审理查明,江苏某公司确存在利诱江西有机硅厂技术骨干去其企业工作、使用江西有机硅厂部分技术秘密等事实。鉴于双方均系上市公司,二审法院积极引导双方和解,为当事人明法析理,最终促使双方达成调解协议:江苏某公司承认聘用江西有机硅厂技术人员不当,对此致以歉意,并同意补偿江西有机硅厂1600万元。